中國經濟網北京11月28日訊(記者 郭文培)實現不同醫療機構間的檢查檢驗結果互認,有助于提高醫療資源的利用率,降低醫療費用,提高診療效率,進一步改善人民群眾就醫體驗。近期,國家衛生健康委等7部門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積極有序推進互認工作。
《指導意見》分別明確了到2025年、2027年和2030年的任務目標,提出:到2025年底,各緊密型醫聯體(含城市醫療集團和縣域醫共體)實現醫聯體內醫療機構間全部項目互認,各地市域內醫療機構間互認項目超過200項。到2027年底,各省域內醫療機構間互認項目超過300項;京津冀、長三角、成渝等區域內醫療機構互認項目數超過200項。到2030年,全國互認工作機制進一步健全完善,檢查檢驗同質化水平進一步提高,結果互通共享體系基本建立,基本實現常見檢查檢驗結果跨區域、跨醫療機構共享互認。
在具體舉措上,《指導意見》介紹,國家衛生健康委將組織制定發布互認工作指引,加強技術指導。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含中醫藥主管部門、疾控部門,下同)組織制定發布本轄區內互認項目清單和醫療機構清單,明確可以互認的項目范圍、參考時限、質量要求等必要條件,以及實施互認工作的醫療機構,并動態更新完善,制定發布“負面”清單,明確不能互認的情形,切實保障醫療質量安全。
與此同時,醫療機構要建立互認工作制度,加強政策培訓和業務管理,積極落實互認工作要求。緊密型醫聯體牽頭單位要統一醫聯體內各醫療機構檢查檢驗質量標準,加強內部信息互通共享和服務整合銜接,率先實現互認。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以統籌建立縣域內醫學檢驗、醫學影像、心電診斷等資源共享中心為抓手,加快推進緊密型縣域醫共體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工作。各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在指導各地市實現市域內互認的基礎上,有序推進省域內互認工作。京津冀、長三角、成渝等區域分別由北京市、浙江省、四川省牽頭,制定發布區域內互認工作實施方案并推進實施,鼓勵各區域間使用統一的檢查檢驗項目名稱及項目編碼。鼓勵其他有條件的省份之間有序推進跨省域互認工作。軍隊有關醫療機構按照屬地有關規定參加互認工作。
《指導意見》強調,要加強信息化保障支持。各地要加強省統籌區域全民健康信息平臺、醫保信息平臺、省級“影像云”以及網絡存儲等基礎設施建設,并做好相關信息化平臺的日常維護和數據交換。2025年底前,所有二級及以上公立醫院實現檢查檢驗結果跨機構調閱,20個省份實現檢查檢驗結果跨省調閱;2027年,基本實現檢查檢驗結果全國互通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