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華聯翠微路超市所銷售的兩個品牌的香腸制品因腸衣沒標明成分,男子周先生將華聯公司訴至海淀法院,要求退貨并賠10倍6000余元的賠償金。記者昨日獲悉,海淀法院已受理該件合同糾紛案。
周先生訴稱,2012年9月,他到華聯翠微路超市購買了546元的“馨鄉”牌廣式臘腸和“川東民盛”牌麻辣香腸。回家后,周先生發現兩種香腸都沒標注腸衣成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關于食品應標注成分的規定。
隨后,周先生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舉報。該局對華聯翠微路分公司進行立案調查,確認了華聯翠微路分公司所銷售的這兩類香腸腸衣沒標注成分的問題,并令這兩種商品下架退貨,沒收違法所得并罰款。
基于上述處罰,周先生遂以違反食品安全法為由,將北京華聯公司及北京華聯翠微路分公司訴至海淀法院,要求兩被告10倍賠償6000余元。
昨日下午,北京華聯翠微路分公司一相關負責人稱,目前超市已經不再銷售這兩種香腸,“有一些人是職業打假的,專門挑這類有毛病的商品買,況且已經起訴了,其他也不好再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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